發(fā)文字號:延大發(fā)〔2005〕6號??主辦單位:人事處 發(fā)文時間:2005年3月8日
?關于二OO五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陜教師辦[2005]2號文件精神,現(xiàn)就我校2005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對象
認定對象包括:符合首次教師資格認定條件,但因種種原因未參加首次認定的教學人員;2004年1月1日以后進入我校從事教育教學的人員。附屬醫(yī)院已取得執(zhí)業(yè)醫(yī)師資格擬聘任教的臨床教學人員,方可認定教師資格。對已取得高校教師資格,現(xiàn)在又申請認定其他學科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者暫不認定。
二、申請要求
凡符合《延安大學〈教師資格條例〉實施意見》(延大發(fā)[2001]15號)規(guī)定的認定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認定高校教師資格。其中,1955年1月1日前出生者,免予普通話測試;學校擬聘任的具有博士學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職務人員,免予普通話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文革”期間入學的“三年制”學員視同具備學歷;
三、組織領導
我校的教師是資格認定工作,仍在原延安大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小組領導下按照法定條件程序進行;領導小組負責學校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的組織協(xié)調(diào),研究決定教師認定過程中的各種重大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人事處),負責組織實施教師資格認定的各項具體工作。同時由延安大學教師資格認定專家審查委員會(下設四個專家工作小組),負責申請人教育教學能力的測試與考試工作。
四、上報材料要求
1、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個人需填寫《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提交由附屬醫(yī)院出具的《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體檢表》一份;同時,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普通話測試的等級證書、崗前培訓合格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統(tǒng)一用A4紙復?。?/p>
2、所在單位根據(jù)申請人的表現(xiàn),填寫《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并于個人提供的材料一并上報人事處。
3、專家審查委員會(專家工作小組)根據(jù)有關申請人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結果,填寫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五、工作日程
2005年3月10日至15日,各單位進行宣傳動員,個人填表、提交申請材料。3月16日至20日,個人體檢,提交體檢表;對尚未取得普通話等級證書的人員進行普通話測試。3月25日至4月1日,專家審查委員會對申請人進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4月6日至4月11日,認定辦進行數(shù)據(jù)錄入;對認定材料進行整理,完善、裝卷。4月12日至15日,向省認定辦上報數(shù)據(jù),報審材料,辦理資格證書。
各單位應高度重視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專人負責本單位的組織實施工作,保證此項工作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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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五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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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詞: 教師資格?? 認定?? 通知?? ??? ?????
???抄送:各位校級領導??????????????????????
???延安大學人事處???????2005年3月8日印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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