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各單位:
現將《延安大學處級領導班子和處級干部年度目標責任考核辦法》(討論稿)及相關考核細則印發(fā),請認真組織討論,將反饋意見于
5月
27日上午
11:30前通過廣訊通發(fā)至組織部賀啟翔處(聯系電話:2332067)。
重點討論內容:
1、考核辦法中各項指標所占的權重是否合適;
2、考核內容是否全面,考核點是否準確;
3、表述是否清楚、準確;
4、考核細則及相關考核辦法中指標體系設置是否合理。
附件:《延安大學處級領導班子和處級干部年度目標責任考核辦法》(討論稿)及相關考核細則
黨委辦公室 校長辦公室
2014
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