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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文字號:延大科發(fā)〔2006〕8號?發(fā)文單位:科技處?發(fā)文時間:200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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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學院、各有關單位:
為了做好2006年專項科研基金項目的申報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人資格:
提出項目申請者是:具有講師專業(yè)技術職務或取得碩士學位尚未評定講師職稱的教師;具有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其他系列研究人員。重點是40歲以下具有講師職稱的教師。
主持各級各類項目尚未結(jié)項者,不得申請。
二、項目資助范圍:
本基金資助自然科學、人文社會科學及交叉學科的基礎性和應用研究項目。資助重點是:
1、對于學校學科(專業(yè))建設和發(fā)展有重要意義,可望在短期內(nèi)取得重要進展的基礎性研究。
2、可以充分發(fā)揮學校的科研優(yōu)勢和特色,針對當?shù)刈匀患叭宋馁Y源和條件,圍繞當?shù)亟?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中的重點、難點開展的應用研究。
3、圍繞學校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的改革,為學校重要決策提供科學依據(jù)的對策性研究和方案設計。
4、對于依托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重點研究機構條件開展的項目研究優(yōu)先資助。
5、對于申報國家、省部資助項目未批者,或已立項(自籌資金)者。
三、項目資助的基本條件:
1、研究項目有重要意義,目標明確,學術思想新穎,立論根據(jù)較充分,研究方案、技術路線合理可行。
2、申請者及項目組成員具備相應的研究能力,工作有一定基礎,基本條件和時間有保證。
3、項目應在兩年內(nèi)完成,達到預期目標。
4、經(jīng)費預算合理,人文社科類項目申請金額每項不超過3000元;自然科學類項目申請金額每年不超過4000元;重點、特色、新興學科申請金額每項不超過10000元。
四、立項程序
本基金立項采取“個人申請,所在單位推薦,專家評議,學校審定”的辦法。具體程序是:
1、申請者填寫《延安大學專項科研基金項目申請書》,經(jīng)所在單位評議推薦,主管領導簽字后,一式兩份連同軟盤(word格式文檔)一張報科技處?!俄椖可暾垥返腤ord文檔,請從科技處網(wǎng)頁上下載。
2、科技處組織校學術委員會專家對項目進行評審,并依據(jù)評審結(jié)論提出擬資助項目名單,報校長辦公室審定。
3、所有獲準項目均納入??蒲许椖坑媱潱础缎m椏蒲谢痦椖抗芾磙k法》進行全程管理。
五、所有申報材料請各學院、各單位務必于7月17日前集中報送科技處,逾期不再受理。每個項目交納評審費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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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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